第一条 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始终坚持的一项方针, 反腐倡廉,进一步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,是保证我们国家长治久 安和政治、经济稳定发展的大事。 本协会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 要的事来抓,从制度上杜绝以权谋私、行贿、受贿、贪污腐化等 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。为做好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, 特制 定如下制度:
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。协会功能型支部书记对协会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,书记是第一责任人。 协会负责人、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,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负直接责任。要把协会党风廉洁建设作为协会人员政治、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 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,一起部署、检查、考核、落实。
第三条 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教育。协会每年都要组织传达学 习关于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、领导人员的重要讲话, 学 习执行重要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洁建设的一系列规定要求。
第四条 坚持原则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对服务对象赠送的 礼品要婉言谢绝,不索要钱物,不收红包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紧密联系实际,采取有效措施, 加强协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。
第五条 加强监督管理。办事公开,增强决策的透明度,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,对举报群众不准打击报复,违者从严处理。重 视群众的来信来访。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认真对待, 妥善解 决。设立投诉举报箱。保护党员、群众检举揭发他人违法乱纪及 工作中问题和错误的权利,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。
第六条 奖罚分明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,结合民主生活会,加强督促检查,进行廉洁自律,自 查自纠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 切实纠正不正之风。认真检查廉 政建设的执行情况,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,认真进行总结,从 而增强团结,提高战斗力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评先争优,考 核的重要条件,作为年终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。
第七条 本制度由本协会秘书处解释。